?隨著國際貿易往來的愈加密切,合同的翻譯工作變得尤為重要,在國際貿易中,合同是對簽約各方都具有同等約束力的法律性文件,是解決貿易糾紛,進行調節、仲裁、與訴訟的法律依據。
然而我國的翻譯行業起步較晚,發展速度過快,導致整個行業的管理規范和監管制度不健全,市場上的翻譯公司更是良莠不齊,想要挑選到高質量的合同翻譯公司并沒有那么容易。今天,優意通翻譯公司根據自身近二十年的翻譯經驗,特地為大家總結了一下合同翻譯的常見誤區。
首先,在進行合同翻譯時要注意公文副詞不可隨便使用其他詞語替換。經常從事合同翻譯的人肯定知道,合同內容中出現公文副詞是非常常見的,在翻譯這些詞匯的時候,是一定需要用到公文副詞的。所以如果隨隨便便用其他的詞匯來代替的話,不僅會降低翻譯的品質,關鍵是會讓翻譯變得劣質,給客戶帶來不好的影響,甚至會給客戶帶來難以估計的經濟損失和法律糾紛。
其次,在進行合同翻譯時需要注意合同嚴謹性受到混淆詞的影響。前面一再強調,合同由于具備法律效力,所以內容一定特別嚴謹,每個用詞的選擇都必須講究。如果隨便更改詞匯只會改變原本合同的意思。更有一些翻譯人員直接把一詞多義給忽略掉了,不要以為意思接近,就可以隨便替換。翻譯工作的首要準則就是忠實于原文,尤其是像合同這種法律性質的。
最后,在進行合同翻譯時需要注意合同中的細目不能被忽略。常見的合同中包括很多細目,比如具體的數量、金錢和時間等。而且,因為語言文化的差異性,在對這些細目的表達上也是不一樣的。特別是合同中涉及到的范圍限制,如果不注意嚴謹,就會造成合同漏洞,特別是小數點,不能因為馬虎隨便改變位置,輕則造成翻譯事故,重則為客戶帶來經濟損失活法律糾紛。
以上就是關于合同翻譯服務的相關分享,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。